需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哪些?
在我们正常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向我们支付工资。而在一些依法或按协议在非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履行了国家和社会的义务等,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这些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有哪些呢?
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 、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加班工资
劳动者加班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停工期间的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哪些?身为普通劳动者,除了要得到自己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外,也享受以上五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自己发放该有的工资,劳动者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协商、劳动仲裁等方式来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