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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家有机肥厂还需准备哪些?

zzhzqzg2023-04-03有机肥设备473

  想要成立一家生物有机肥厂不仅需要金钱的投入,还需要这些手续。另外,投资人更要知道建造有机肥厂能够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有机肥发展前景广阔,咱们赶紧盖厂房,生产有机肥吧。

  生产有机肥不仅要钱,还要这些手续,另外生物有机肥的优惠政策咱们必须知道,你听我慢慢说。

  建厂流程

  新建有机肥厂流程为:上交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工信局立项→环保部门(环评)→发改委(正式立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银行开户)→申请商标→办理肥料登记证→申请ISO质量体系认证。

  首先需要肥料登记证:

  生产生物有机肥需要申请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属于微生物肥料的一种,其执行标准为《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指标要求:有效活菌数大于等于0.2亿/克,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40.0%,需要办理微生物肥料登记证。该类肥料为农业农村部负责登记,具体程序可咨询农业农村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总体要求:

  1.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并具备微生物肥料生产设备、化验检测设施,能够开展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质量检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2.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

  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续展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

  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适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在办理肥料登记证时,申请人根据每种登记证的申请条件,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申报材料;省农业农村厅在法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批准、发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最后取件人凭身份证领取办理结果。

  此外要注意

  1、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机肥”,准确地说应该是“精制有机肥”。办公室需要的手续看《公司法》即可。拿到营业执照后还要完善公司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包括税务登记、企业代码证等。2、创办工厂。肥料登记申请过程中,相关的人员会来厂里取样拿去化验。进厂取样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看厂房是否规范,二是亲自取样检测产品是否达标。所以,事先得搞个像样的工厂。

  3、申请商标。必须申请自己的的商标。这个比较麻烦,因为凡是你能想到的前50个好听的词都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商标,你的商标既要响亮,表现自己的品牌特征,又不能跟别人的重复。

  4、产品自检。自己反复试验,使自己的产品能够达到主要指标标准,还有PH值、重金属等多项指标,都要符合要求。

  5、提出申请。有了具有有机肥生产资质的公司营业执照、合格的工厂,就可以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6、领取肥料登记证。如果厂房和样品检测都合格,则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肥料登记证。

  场地选择

  有机肥厂场地的选择需注意以下事项:

  地势、地形

  肥料厂应修建在地势高、平坦,排水良好的地方,最低应高出当地历史洪水线以上。其地下水位应在3米以下,这样的地势可以避免雨季洪水的威胁。场地面积可根据管理方式、厂房(包括加工车间、发酵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布置等来确定,要求布局紧凑,合理。水源、电源

  作为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肥料厂,水源和电源必须能够正常供应;发酵车间的水分调质和加工车间的造粒都需要有充足定时的水分供应。为满足生产加工要求,成套加工设备和部分单机还需要稳定的电源。

  社会联系

  社会联系是指肥料厂与周围社会的联系。如与居民区的联系,交通和电力的供应等。因此,肥料厂的选址必须遵守社会公共卫生标准,使肥料厂不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同时也不受周围环境的污染。因此,肥料厂应距居民区2000米处。

  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是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等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是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四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五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六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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